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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的赵先生万般无奈地找到DISCLOSER投诉:一部海尔手机,修两次不好,换一部仅用了两天又坏!按国家手机三包规定,可以退机了。但商家推说只能按目前的市场价退款,这样一来,赵先生要损失四百多元!
投诉信原文如下:
本人于2003年11月在广东中山市中国移动湖滨营业厅花1300元买了一台海尔彩多星G1000手机,用了没不久就不能开机。拿回去营业厅要求维修,修好发现保修卡空白,便问营业员,营业员说:“没问题的,厂家的电脑有记录的;已经换了新主板,就象新机一样了。”当时不知维修记录的重要性,被他蒙混过了关。

用了不久,手机不时有自动关机现象,又拿回去维修。这次不但没有维修记录,手机原来外壳是银色的也未经我同意而换成了金色。
又用了不久,手机又坏了,不时出现不能接听来电。鉴于已经坏过两次,我要求换机,但营业员推说要多次同一故障才可换机。我跟他们交涉,他们才勉强同意跟我“申请”换机。期间一个营业员的话走漏了风声。她自言自语地说:“又是这种手机,这种手机到货时已经有死机现象了。”这说明他们知道这种手机质量差,故意卖劣质机。
之后他们故意拖延时间,从3月25日开始一直到6月9日,我多次打电话问他们换到手机没有,但他们一时说我没有维修记录;一时推说是厂家的原因,他们也没办法;一时又说要多次同一故障才可换机。直到6月9号才换了一台新机给我。由于他们故意拖延,从买机到6月9号,真正在我手上正常使用只有两个月,大部分时间是在维修、等待换机。
到6月11号,换机不到两天,手机就不能开机。这是一种典型的劣质机!根据消法和国家关于手机三包规定,我要求退货,但营业员态度非常傲慢,只肯退回900元,理由是现在这种手机市场价是900块。难怪他们一直拖延,越拖手机越不值钱,退得越少。
来源:DISCLOSER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