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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和谐社区是改善民生的平台,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。建设社区服务体系需要国家的政策指导和法律保障,同时要有雄厚的公共财政作为后盾。今年召开的两会,让人们看到了我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春天。
2008年3月5日,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,提出了2008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,再次强调需要把握以下原则:坚持以人为本,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。
2008年3月8日,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上指出,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,加强社会领域立法,继续完善经济、政治、文化领域地位,积极推进科学立法、民主立法,不断提高立法质量,更好地发挥法律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规范、引导和保障作用。
有了政策和法律前提,还需要有财政保障。在国家发改委、民政部制定的《“十一五”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》中,明确指出“社区服务体系是政府行使社会管理职能和提供公共服务的基础平台,是构建和谐社区的重要保障,属于公共财政支持的范畴。”今年两会期间,国务院财政部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提交的财政预算报告显示,2007年全国财政收入达到5.13万亿元,增长32.4%,比预算超收7239亿元。继去年保持较高增幅之后,教育、社保和就业、医疗等民生领域的预算支出再次大幅增长,同比增幅分别达到45.1%、24.2%和25.2%。2008年,公共财政将进一步惠及民生领域。
民生乃国之本。两会期间新华网推出的“2008全国两会最关注话题”中,民生问题位居前列,反映了公众对于政府的期望。年初以来,各地方政府按照《“十一五”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》,立足当地实际,加大投资力度,实施民生工程,其中由公共财政出资为老年人免费安装“一键通”,“一号通”得到群众的广泛赞誉。特别是杭州市为广大居民建立的“援通社区智能信息服务系统”,满足了群众日常生活需要,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,充分保障了人民人身、财产安全。
改善民生,是广大群众的期盼,也是我们党的执政之要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关系“人民群众最关心、最直接、最现实”的问题,是改善民生的着力点。随着国家政策、法律的不断完善和公共财政的持续投入,建设和谐社区也迎来了最好的历史机遇,必将大有可为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