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深圳市朗科科技有限公司(下称本公司)作为全球闪存盘行业的开创者、发明专利持有者(发明专利号:ZL 99 1 17225.6),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,其生产、销售的以优盘®为商标的闪存盘,在国内外享有极高的声誉。鉴于近期国内外出现部分企业以非法赢利为目的,侵犯本公司优盘®商标专有权的事实行为,本着对广大消费者高度负责的态度,为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,特发表声明如下:
一、优盘® 商标为本公司依法登记的注册商标。
二、优盘®商标注册号为1509704,于2001年1月2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商标局依法登记注册,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由本公司合法拥有,受法律保护。
三、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或授权,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有以下之侵权行为:
(一)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优盘®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(包括读音相同或近似);
(二)销售侵犯优盘®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;
(三)伪造、擅自制造优盘®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、擅自制造的优盘®商标标识的;
(四)更换本公司优盘®商标并将更换优盘®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;
(五)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,将与优盘®商标相同或者近似(包括读音相同或近似)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,误导公众的;故意为侵犯优盘®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、运输、邮寄、隐匿等便利条件的。
四、凡侵犯本公司商标权的,本公司将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、法规采取相应措施,追究当事人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。
特此郑重声明!
声明单位:深圳市朗科科技有限公司
日期: 2002年12月11日
|